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2021年下半年行政处罚/强制实施结果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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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处罚/强制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单位(个人)  | 
 处罚/强制事由  | 
 处罚/强制依据  | 
 处罚/强制内容  | 
 作出处罚/强制的机关名称  | 
 处罚/强制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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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彭水人社监罚〔2021〕6号  | 
 重庆宝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 
 重庆宝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拒不执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彭水人社监令〔2021〕25号)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 
 处0.5万元罚款  | 
 彭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1年12月10日  | 
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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