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彭水人社遣准字5002432024004号
申请人(公司名称):重庆飞驶特启汇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地址(住址):重庆市彭水工业园区科技孵化楼B区4-411-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罗凯
你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劳务派遣业务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延续劳务派遣业务,从2024年4月6日至2027年4月5日止,期限三年。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行政服务中心19窗口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许可专用印章)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