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彭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9个职能科室,含人力社保局机关、医保局、社保局、就业局等9个预算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由人力社保部门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许可事项。   (二)拟..."> 2015年人社局决算公开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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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彭水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6-09-02
  • 发布日期
  • 2016-09-02
  • 标题
  • 2015年人社局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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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人社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彭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9个职能科室,含人力社保局机关、医保局、社保局、就业局等9个预算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由人力社保部门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许可事项。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执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流动调配、教育培训等工作。

(三)拟订全县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

(四)负责全县职业能力建设,组织实施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机制;监督管理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五)拟订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工作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企业用工备案等相关工作。

(六)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实施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职业年金、企业年金的管理与监督。

(七)负责全县就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八)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管理;承办法定、委托或授权管理领导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

(九)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综合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智力引进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规划、引进、选拔、培养和管理;负责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

(十)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协调落实随调随迁家属安置;组织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宏观调控企业人员工资;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收入分配、津贴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工伤和离退休政策。

(十二)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制度,依法查处违法案件;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

(十三)负责管理相关人事档案、民生档案;负责做好人力社保领域安全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四)依法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县人力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十五)承办县职称改革办公室、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县基金监督委员会、县协调劳动关系委员会等日常事务。

(十六)承办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我局收到财政拨款4556.18万元。支出456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5.38万元 ,项目支出2726.47万元,超支5.66万元(超支部分在上年结余的就业专项资金“进城误工农民管理费”支)。年初财政预算351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3.09万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定额定员基本公务经费、计提经费(工会经费及基层党组织经费)、医疗保障及住房保障经费;项目支出2107.55万元,主要包括二级局专项业务费(如合作医疗县级配套资金、公务员医疗补助、特殊人群医疗费、市信产及本县重点企业招工经费、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民办教师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补助、城乡居民保险工作经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经费、公务员招录工作经费等)。

(二)2015年我局基本支出1835.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29.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7.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8.4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26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5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5万元,决算数为96万元。比上年减少9万元,下降8%。其中公务接待费费支出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6.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全年支出39万元,比上年降低3.75万元。全年接待3937人、554次,平均每次700元。下降原因是我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财务管理,严把支出关,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56.96万元,比上年降低5.15万元。全局公务用车8辆,全年运行1326车次。下降原因是我局在公务用车运行上加强车辆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用油。节假日一律将车辆停靠在单位大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