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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43699268480U/2023-00051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07
  • 发布日期
  • 2023-09-07
  • 标题
  • 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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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由人力社保部门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许可事项。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执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流动调配、教育培训等工作。

3.拟订全县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

4.负责全县职业能力建设,组织实施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机制;监督管理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5.拟订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工作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企业用工备案等相关工作。

6.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实施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职业年金、企业年金的管理与监督。

7.负责全县就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8.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综合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智力引进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规划、引进、选拔、培养和管理;负责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

9.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宏观调控企业人员工资;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收入分配、津贴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工伤和离退休政策。

10.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制度,依法查处违法案件;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

11.负责管理相关人事档案、民生档案;负责做好人力社保领域安全和维护稳定工作。

12.依法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县人力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13.承办县职称改革办公室、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县基金监督委员会、县协调劳动关系委员会等日常事务。

14.承办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彭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9个职能科室,含人力社保局机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人事档案管理中心4个预算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县人事档案管理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254.63万元,支出总计1,254.6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15万元,下降8.1%,主要原因是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金额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254.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15万元,下降8.1%,主要原因是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金额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4.6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254.63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10.15万元,下降8.1%,主要原因是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金额减少。其中:基本支出968.40万元,占77.2%;项目支出286.23万元,占22.8%;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54.6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0.35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金额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4.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35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金额减少。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4.62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年初未纳入预算,年中追加指标。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4.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35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金额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4.62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年初未纳入预算,年中追加指标。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0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争资以奖代补经费4.4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48.20万元,占9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7.19万元,增长24.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我局机关新进人员4人,相应的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发展经费追加指标。

3)卫生健康支出40.26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2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本年我局机关新进人员4人,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61.76万元,占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我局机关新进人员4人,但整体公积金基数下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8.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2.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38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本年我局机关新进人员4人,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2.49万元 ,津贴补贴131.79万元,奖金190.3万元,伙食补助34.46万元,绩效工资13万元,职业年金25.87万元,养老保险51.73万元,医疗保险28.1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67万元,医疗费27.6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15万元,住房公积金61.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46万元。公用经费175.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95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因疫情出差减少,差旅费减少,另一方面本年我局严控经费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的支出,大量减少了不必要的接待活动和会议活动,三公经费大幅降低。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21.31万元,印刷费7.26万元,水费0.44万元,电费3.84万元,邮电费9.57万元,差旅费13.04万元,维修费1.26万元,会议费1.21万元,培训费0.04万元,公务接待费6.42万元,劳务费44.4万元,委托业务费1.8万元,工会经费18.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0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1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1万元,下降21.5%,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局自实施公车改革以来,严格遵守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本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72万元,增长76.6%,主要原因是因乡村振兴任务重,增加下乡走访次数,公务用车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7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如监察执法、劳动仲裁、工伤调查、基金监督、事业人员招聘、全年下乡扶贫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4万元,下降32.4%,主要原因是我局实施公车改革后,严格遵守公车使用规定,严控公务用车出行,严禁公车私用,所以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23万元,增长341.8%,主要原因是因乡村振兴任务重,下乡走访次数增加,公务用车支出增加。

公务接待费6.4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到我单位调研学习、下乡镇或出差工作餐以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8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8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比上年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97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5.6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3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万元,增长656.3%,主要原因是因乡村振兴任务重,会议次数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76.5%,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线下培训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97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工资软件费、金保网络费用、引进人才等各项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95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缩减开支,支出减少,因疫情影响,出差次数减少,差旅费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部门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220万元,未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

附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2022年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年项目全面完成,今后我局将继续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推动项目顺利完成。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项目支出未纳入2022年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因此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赵野  023-7849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