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3-00462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15
  • 发布日期
  • 2023-09-15
  • 标题
  •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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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乡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工作。

2、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有关政策和失业保险法律法规,提供公益性就业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和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服务,承担失业保险有关经办服务工作。

3、面向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就业创业等职业培训,承担职业能力建设相关业务工作。

4、指导就业培训机构建设工作。

5、指导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建设、人力资源基础台账建设及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工作。

6、承担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及见习基地管理工作。

7、负责人力资源市场日常管理,为用人单位、求职者提供招聘、求职等服务,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人事代理及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

8、开展城乡就业统计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工作。

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8个科室,核定编制人数35人,现在编人数28人,其中参公人员28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199.14万元,支出总计4199.1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67.03万元,增长174.1%,主要原因是今年市上转移支付的就业专项补助资金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纳入了我单位核算。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4199.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67.03万元,增长174.1%,主要原因是今年市上转移支付的就业专项补助资金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纳入了我单位核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99.14万元,占100%;年初无结转和结余。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4199.1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667.03万元,增长174.1%,主要原因是今年市上转移支付的就业专项补助资金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纳入了我单位核算。其中:基本支出565.49万元,占13.5%;项目支出3633.65万元,占86.53%。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99.1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67.03万元,增长174.1%。主要原因是今年市上转移支付的就业专项补助资金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纳入了我单位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99.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67.03万元,增长174.1%。主要原因是今年市上转移支付的就业专项补助资金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纳入了我单位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33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部分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未使用完。此外,年初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99.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67.03万元,增长1724.1%。主要原因是今年市上转移支付的就业专项补助资金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纳入了我单位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33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部分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未使用完。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决算数无增长。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36.39万元,占72.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6.79万元,增长5.8%。

(2)卫生健康支出21.49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3)农林水支出1104.65万元,占26.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0.35万元,减少6.8%,主要原因是部分

(4)住房保障支出36.61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1万元,减少0.3%,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调出职工和退休职工。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5.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5.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新招录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00.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24万元,下降23.8%,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2万元,下降60.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9万元,下降24.3%,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未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26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和市上因公出差等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4万元,下降34.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任务完成,下降次数相对减少。

公务接待费0.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8万元,下降94.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9万元,下降84.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34人,其中:其中:国(境)外公务接待未发生支出;国内外事接待未发生支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3.59元,未发生车均购置费,车均维护费5.2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长,主要原因是招聘会的饮用水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59万元,减少92.9%,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了新市民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05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其他交通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24万元,下降23.8%,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3633.65万元,未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从评价情况来看,我中心按照市、县工作安排部署,实施积极就业创业政策,全面完成了市县下达的目标任务。一是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发布企业用工信息,结合一系列专场招聘活动,帮扶各类人员实现就业。二是通过公益性岗位开发、创建扶贫车间、东西部劳务协作等措施,帮扶贫困人员实现就业,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三是落实社保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外出务工交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吸纳带动就业,促进灵活就业和多形式就业。四是加大失业保险扩面和征收力度,提高参保率和征缴率, 加强失业保险监测、用工监测,扎实开展失业保险工作。五是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推进档案数字化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就业补助资金(上级补助)

项目编码:

50024322T000002044129

自评总分:

100.00



项目主管部门:

301-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归口处室:

005-社保科

部门联系人:

方明

联系电话:

78843515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23,660,000.00

23,660,000.00

23,660,000.00




其中:财政拨款

23,660,000.00

23,660,000.00

23,660,000.00

100

10.00

10.0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全面落实积极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措施以及落实市委、市政府就业工作目标任务,鼓励和推动区县稳定就业、促进就业。  


积极实施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措施,全面完成市、县下达的就业工作目标任务。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各类补贴发放数

5000

6370

0

100

30

30




补贴发放准确率

%

95

98

0

100

30

30




完成时间

12

12

0

100

10

10




社会效益


定性

1

0

100

10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


定性

1

0

100

10

10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2022年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待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价完毕后,财政集中予以公开。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刘娟   023-78843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