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0-00078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06-30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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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自治县社会保险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工作;建立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参保人员缴费记录和社会保险待遇权益记录;审核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提供社会保险查询、咨询服务;负责与定点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受理社会保险举报、投诉工作。具体职责任务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市、县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负责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开展社会保险业务宣传、培训、调研工作;(二)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三)负责定点服务机构业务经办指导、监督和协议管理;(四)负责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转移、注销等工作;(五)负责待遇核发和查询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六)负责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和待遇领取人资格认证工作;(七)负责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指导工作;(八)负责基金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编制财务报告;(九)负责社会保险档案的管理服务工作;(十)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查处骗取基金行为;(十一)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机关核定内设机构1个,共8个内设科室。我局在职职工46人,其中行政编制(含参公人员)44人、行政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5人。今年调入行政编制1人,调出行政编制3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213.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13.34万元。收入较去年年初预算减少1731.80万元,经费支出及项目支出均有所减少,主要是医疗保障局成立后,相关人员经费预算、项目预算纳入医疗保障局预算,因此预算相应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213.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13.34万元。支出较去年年初预算减少1731.80万元,经费支出及项目支出均有所减少,主要是医疗保障局成立后,相关人员经费预算、项目预算纳入医疗保障局预算,因此预算相应减少。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减少381.80万元,项目预算支出减少135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13.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3.34万元,比2019年减少173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7.34万元,比2019年减少381.80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障局成立后,相关人员经费预算纳入医疗保障局预算,因此预算相应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86万元,比2019年减少1350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局成立后,相关人员经费预算纳入医疗保障局预算,因此预算相应减少,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参保补助、离岗乡村医生、民办教师等人群的养老保险及医疗补助等重点工作。

彭水县社会保险局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7.9万元,比2019年增加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9万元,比2019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争取较上一年减少支出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比2019年增加4.6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将车均费用5万纳入“三公”经费核算,如果按去年统计口径纳入日常公用经费核算,今年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0.4万元,单位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争取较上一年减少支出3%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0.66万元,比上年减少76.24万元,主要原因医疗保障局成立后,相关经费预算纳入医疗保障局预算,因此预算相应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8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彦霖 联系方式:7884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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