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2025年第二期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保障局关于重庆市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试行办法的通知 》(渝府发〔2002〕20号)相关规定和要求,经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议审定,现将2025年第二期申请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人员的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广泛监督。
如对公示内容有需反映的问题及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6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3-78891900。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29日
附件: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2025年第二期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 | ||||
序号 |
被鉴定人姓名 |
被鉴定人性别 |
单位名称 |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定结论 |
1 |
刘秀洪 |
男 |
无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2 |
范立军 |
男 |
无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3 |
陈小琪 |
男 |
无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