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自治县关于对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
返还的公示
根据渝就发〔2023〕15号文件以及彭水就发〔2023〕5号文件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现将12月第3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8家企业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
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彭水县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 失业保险科
电话:78891313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12月第3批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