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评选表彰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2025〕454号),县人力社保局、县医保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经逐级推荐遴选,在广泛征求意见、综合比选、集体评审的基础上,确定了彭水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主任余国燕为医疗保障工作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正式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4月9日至15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邮件等方式向县人力社保局、县医保局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受理电话:023-78495260,地址:彭水自治县汉葭街道文庙社区2号。
县医保局,受理电话:023-78442919,地址:彭水自治县绍庆街道两江行政大楼3楼。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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