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水自治县鞍子镇和大同镇二三级污水管网工程1个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前公示
日期:202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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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彭水自治县鞍子镇和大同镇二三级污水管

工程1个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前公示

农民工朋友:

以下一个项目已完工,施工单位分别向我局提交了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书面承诺和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请。根据《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要求,现就该批工程农民工工资已全部支付的真实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0日。公示时间2026613日起至2026713日止。

  1. 四川优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彭水县鞍子镇和大同镇二三级污水管网工程

若以上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工资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投诉。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按相关规定办理退还手续。

单位地址:彭水自治县绍庆街道插旗街189

投诉电话:023-78848546

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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