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鞍子镇鞍子社区至酉阳庙溪联网村通畅
公路工程2个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前
公 示
农民工朋友:
以下两个项目已完工,施工单位分别向我局提交了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书面承诺和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请。根据《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要求,现就该批工程农民工工资已全部支付的真实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0日。公示时间2026年6月26日起至2026年7月26日止。
- 宜春市交通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鞍子镇鞍子社区至酉阳庙溪联网村通畅公路工程
- 宜春市交通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鞍子镇鞍子社区(跳蹬河至赵家坪)通畅公路工程(撤并村:杏花村)
若以上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工资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投诉。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按相关规定办理退还手续。
单位地址:彭水自治县绍庆街道插旗街189号
投诉电话:023-78848546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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