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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企业群众联系政府部门和村(社区)的现实需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创新开设“机关简介”专栏,在公开县政府工作部门和镇街机构职能信息基础上,新增公开全县村(社区)和县政府工作部门下属单位的基础信息,功能上实现所有办公地址一键导航、办公电话一键拨号,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咨询找不到人、找不到门等问题。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构职能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经济信息委)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县科技局)牌子。

县经济信息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市县有关工业、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大数据应用、军民融合、信息化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及其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提出本县新型工业化、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大数据应用、军民融合、信息化发展等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工业、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大数据、人工智能、军民融合、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大数据应用、军民融合和信息化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

(三)负责提出工业、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技改投资项目审核、审批和核准备案;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中小微企业、科技领域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安排和监督管理;规划和组织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四)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警预测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五)负责拟订年度工业调控目标并落实;承担煤、电、工业用油、气、运和重要物资平衡调度职责;负责工业品及重要物资运输的协调平衡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指导盐行业管理。

(六)拟订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负责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战略的推进;组织实施国家、市(县)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及地方性政策,依托国家和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八)负责电力、天然气的行政管理;负责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等管理职责;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工业的节约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拟订工业节约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九)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引导和规范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指导和促进创意产业发展。

(十)指导协调和促进全县工业经济发展、结构调整和产业企业布局调整;指导工业园区规划和建设,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促进县域特色工业发展。

(十一)负责本县汽车、摩托车、装备、原材料、电子信息、消费品、建材、矿产品加工等工业系统行业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执行行业技术规范。

(十二)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贯彻执行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牵头协调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工作;指导协调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企业信息化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负责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的协调管理;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

(十三)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工作;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协调推进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保障重要通信。

(十四)承担工业、大数据领域信息安全管理,协调推进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五)协助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开展无线电管理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十六)负责工业、科技和信息化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十七)负责中小微企业的行业管理和培育发展工作;承担中小微企业维权投诉和减轻负担工作。

(十八)牵头大数据应用发展工作,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负责全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和智慧城市建设;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九)统筹推进县域科技体制改革;牵头推进全县科技管理平台和科技创新体系及能力建设;负责编制县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做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国内外专家、团队等科技智力引进工作。

(二十)牵头做好军民融合发展方面的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和区域内军工科研生产的管理;对区域内民用飞机、民用航天、民用船舶、核电等军工主导民品实施行业管理和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管。

(二十一)负责编制工业、科技和信息化领域、经营管理的人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国专家管理和工业企业培训体系的建设和管理。

(二十二)加强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业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二十三)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能源管理职责分工。县经济信息委负责电力、天然气、煤炭等重要能源的日常运行调度管理,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编制电力、天然气、煤炭年度平衡计划。县发展改革委负责拟订电力、天然气、煤炭等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中长期能源生产建设,统筹能源供需总量平衡,负责跨县域能源资源的协调平衡与合作工作。县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做好与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城市燃气工作的衔接。

2.节能管理职责分工。县经济信息委负责工业领域的节能工作;县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全县节能工作,制定全县能耗总量控制方案,分解节能目标,牵头对接市节能考核。

3.大数据应用发展职责分工。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县数据资源平台建设,负责全县政务数据采集汇集、登记管理、共享开放及安全事宜;县经济信息委负责其他领域数据事宜。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和综合事务的协调处理;负责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拟订;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值班、档案、机要、保密、办公自动化、政务公开、议案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政务督办和综合性调研事宜;负责机关财务预算、管理、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劳资、福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担委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计划生育、脱贫攻坚工作;负责纪检监察、行业纠风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安全及其他后勤保障;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业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办公电话:023-78442291

办公地址:彭水自治县绍庆街道滨江社区38号两江行政大楼四楼440

2. 经济运行科

负责拟订规模工业及信息产业年度目标并实施,负责监测分析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服务业运行工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定期检查经济运行实效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承担对重点行业、企业运行的评价和重点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工业重点企业运行调度,引导大中小型企业协同发展;负责煤炭资源的日常运行调度管理、电煤储备工作和重点工业品运输协调;组织实施全县规模企业的减轻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规模企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质量管理、品牌建设和安全生产等工作;统筹工业互联网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负责企业研发与运用(R&D)项目的指导、申报、审查、批复、验收管理等工作,参与其他各级财政涉企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拟订盐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盐业相关支持政策;承担本县盐行业管理和储备盐管理工作,保障食盐市场供应和盐行业发展稳定;承担盐业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军民融合发展牵头职责。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军民融合发展、国防科技工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市委和县委有关工作要求;综合协调军民融合发展工作,促进相关规划计划有机衔接落实,研究提出军民融合发展各领域相关重大问题处理意见。负责权限范围内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和区域内军工科研生产的管理;对区域内民用飞机、民用航天、民用船舶、核电等军工主导民品实施行业管理和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管。

办公电话:023-78869506

办公地址:彭水自治县绍庆街道滨江社区38号两江行政大楼四楼433

3. 投资规划科

拟订工业、电子信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智能终端与通信产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拟订地方性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产业建设投资(含技术改造)规模、方向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提出优化产业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转移的政策建议,指导工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技术改造,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负责办理权限内工业和信息化技改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核准的工业企业新建、技改、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智能制造发展推进工作,拟订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牵头智能产业培育,统筹推进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指导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协调解决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统筹推进智能制造物联网发展和应用工作;负责本县有关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企业认定和产品认定工作。负责信息安全产业推进和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工作。推进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协调推进国家、市、县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新产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重大技术装备研发、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等工作;组织申报县级有关重大专项并促进项目实施;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及推广应用政策;组织协调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指导本县发展特色产业集群;指导工业园区规划和建设,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协调工业园区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促进县域特色工业发展。指导和促进创意产业发展;引导和规范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产业建设的国内外经济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工业经济对外开放及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生产企业进出口和工业外资项目的综合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

办公电话:023-78443056

办公地址:彭水自治县绍庆街道滨江社区38号两江行政大楼四楼418

4. 小微企业科

指导小微企业加强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拟订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创新创业投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小微企业运行监测、预警分析及信息发布;负责楼宇产业园发展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发展工作;负责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推动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服务;负责培育各类民营市场主体;承担小微企业维权投诉工作;指导全县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开展创业培训及微型企业孵化工作。指导培育重点优势产业及小升规成长型企业;制定企业家队伍建设及企业高管人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模以下企业综合服务及治乱减负工作;参与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管理。

办公电话:023-78849783

办公地址:彭水自治县绍庆街道滨江社区38号两江行政大楼四楼435

5. 信息化科(大数据科

研究拟订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的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全面推进社会领域信息化建设,促进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和应用;负责指导推动经济领域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信息化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和信息资源建设;统筹推进全县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学研用结合和向新兴领域发展;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和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和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重大信息化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工作;促进“三网融合”体系建设和制度创新;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协调电信市场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保障重要通信。负责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贯彻执行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政策,指导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和运行监测,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负责信息化领域的人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通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协助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开展无线电管理工作,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参与办理信息产业等方面的项目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

办公电话:023-78443930

办公地址:彭水自治县绍庆街道滨江社区38号两江行政大楼四楼428

6. 环境资源科

贯彻执行有关电力、天然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电力、天然气日常运行调度管理和行业管理;牵头编制电力、天然气年度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和管理工作;负责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工作,监测调控电力运行;承担电力市场统计和信息发布;协调处理电力运行、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重大问题;指导节约用电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负责天然气城市门站以内管道安全保护和日常监督管理,承担天然气供区划分;拟订全县加油加气站和液化石油气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和醇基燃料的行业管理和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电力等项目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拟订工业和信息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发展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节能监察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改造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拟订相关污染控制政策。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演练;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物资的生产组织和物资调度工作;负责发布行业安全生产信息。承担全县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综合指导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工业企业(煤炭、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品生产、工业园区企业除外)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电话:023-78443061

办公地址:彭水自治县绍庆街道滨江社区38号两江行政大楼四楼429

7. 政策法规科

贯彻执行有关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中有关政策研究、依法行政、法律咨询服务等职责;参与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本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依法开展行政权力清理,依法牵头各职能科室承担有关电力、燃气、工业投资、民爆、盐业等审批职能,依法承担本部门电力、燃气、工业投资、工业节能、民爆、盐业等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组织开展工业、科技和信息化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向执法对象开展普法宣传。牵头部门改革事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事务;负责行业企业改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等事务。

办公电话:023-78443769

办公地址:彭水自治县绍庆街道滨江社区38号两江行政大楼四楼425

8. 科技发展科

贯彻执行国家、全市创新驱动和科技发展战略,编制工业、农业和社会事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南;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相关制度建设;牵头推进全县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和科技金融结合,协调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 (专项、基金、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等)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组织实施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负责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储备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和技术创新工程以及高新技术产品及企业的认定推荐;牵头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负责科技培训和科技扶贫工作;指导全县乡镇科技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和管理县科技顾问团的日常事务工作;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执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负责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负责科技型企业的审核、推荐和管理;负责应用技术研究与发展资金及其他科技发展资金的使用、监督及管理;负责管理软科学研究工作;负责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和科技目标考核工作;负责科技法规政策的宣传、实施、监督工作;负责科普工作的协调管理;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民间科技合作交流项目;做好科技智力和项目引进。

办公电话:023-78842233

办公地址:彭水自治县绍庆街道滨江社区38号两江行政大楼四楼442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51—930日)9:00-12:30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时间(101次年430日)9:00-12:30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水自治县绍庆街道滨江社区38号两江行政大楼四楼440

联系电话023-78442291

政府网站http://www.psx.gov.cn/zfbm_174/fzhggwyh_82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