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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经信发〔2021〕44号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1年县级众创空间建设项目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20〕20号)精神,引导我县众创空间可持续发展,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提升专业孵化服务能力,不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打造县域经济持续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同时为我县乡村振兴助力,发挥科技力量的支撑引领作用。现将2021年度县级众创空间建设项目的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众创空间的功能与服务范畴
1.众创空间是指为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积极利用众筹、众扶、众包等新手段,以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网络化为服务特色,实现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运营的创新创业平台。
2 .众创空间的发展目标是降低创业门槛、完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以创业带动就业。
3.众创空间的主要功能是通过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以专业化服务推动创业者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业态。
4.众创空间主要提供创业场地、投资与孵化、辅导与培训、技术服务、项目路演、信息与市场资源对接、政策服务、国际国内合作等方面的服务。
5.申报县级众创空间,应具备一定基础的融合线上服务平台、线下孵化载体、创业辅导体系及技术与金融服务等为创新创业主体提供服务的基本功能。
二、申报对象
在彭水县境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营时间满12个月以上且运营情况良好的企业单位。
三、申报条件
1. 企业发展方向明确、模式清晰,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2.实际场地设立在彭水县境内,拥有不低于500平方米的服务场地,或提供不少于10个创业工位。同时须具备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提供的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公共服务场地是指众创空间提供给创业者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接待区、项目展示区、会议室、休闲活动区、专业设备区等配套服务场地。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免费或低成本的互联网接入、公共软件、共享办公设施等基础办公条件。
3.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不低于5家。
4.入驻创业团队每年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3家,或具有投融资服务能力,每年获得融资的入驻团队和企业不低于2家。
5.每年拥有不少于1个典型孵化案例;
6.具备职业孵化服务队伍,至少有2名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专职人员,聘请至少1名专兼职导师,形成规范化服务流程。
7.每年开展创业沙龙、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3场次。
8 . 申报企业必须是已入库科技型企业(还未入库的请在项目立项前及时入库,若已入库的企业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9 . 通过1-2年的县级培育,若达到市级众创空间的认定条件,即可推送申报市级众创空间,纳入科技系统管理。
服务对象及时限应满足下列要求:
(1)众创空间主要服务于大众创新创业者,其中主要包括以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为特征的创业团队、初创公司或从事软件开发、硬件研发、创意设计的创客群体及其他群体。
(2)入驻时限一般不超过24个月。
四、资金用途
每个项目补助为15-18万元,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补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3:1。补助资金一般是用于设施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公共服务软件费、开发工具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人力资源费、技术引进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五、项目申报时间及项目过程: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到2021年6月30日截止。(已实施过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技孵化器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
(二)考察:项目申报结束后,我委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项目的企业开展实地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提出考察意见,进行项目初审。
(三)公示:对通过初审确定立项的项目公示期为7天。
(四)立项:初审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立项并下达计划任务,签订合同时拨付40%的项目资金。
(五)组织实施:各项目承担单位在申报项目立项后应积极组织实施,高质量完成申报立项建设任务。
(六)结题验收:各项目承担单位在合同约定时间到期后主动提交《结题申请》、《结题资料》和项目相关资料报县经济信息委相关科室,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兑现余下60%项目补贴。
六、申报材料
(一)《彭水县众创空间建设项目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3份、《诚信承诺书》3份,加盖企业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二)企业营业执照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3份。
(三)其他所需有证明材料。
七、申报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元艳;电话:023-78842373
单位地址:彭水县两江行政大楼四楼442室
附件1.彭水县众创空间建设项目申请书
2.诚信承诺书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6月10日
(此页无正文)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6月7日
附件1
彭水自治县众创空间建设项目
申 请 书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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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承担单位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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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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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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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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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经济信息委制
2021年
填写说明
1、本申请书适用于向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申报众创空间项目。
2、立项申请书由项目的承担单位填写,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报送彭水县两江行政大楼四楼442室,并同时提交申报书电子档。
3、立项申请书各项内容表达要明确、严谨、扼要(外文名词要同时用中文表达),可用文字与表格结合的阐述方式。
4、项目建设内容、目标任务等内容请认真填写,立项申请书中未列但需说明的内容可加附页。
5、申报材料请自行留底,恕不退还。
一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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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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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机构性质 |
(独立法人/单位内设机构) | ||||||||
建设类型 |
□改造提升(勾选) |
建设方式 |
□自建 | ||||||
□新建(勾选) |
□共建 | ||||||||
建设总面积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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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企业和创客所用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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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单位自用面(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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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合作)科研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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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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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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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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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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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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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经费 (万元) |
总投资 |
自筹 |
其他渠道 |
申请资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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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主要情况 (限300字) |
服务领域: 主要服务领域: 服务优势及创新点: 服务优势: 创新点: | ||||||||
共建单位 (盖章) |
共建单位1 |
共建单位2 |
共建单位3 | ||||||
县经信委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项目实施方案
一、平台现有基本情况
1.专业服务人才或团队情况(创始人/负责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服务合作人员等):
2.线上服务平台与线下服务载体情况:
(1)线上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2)线下服务载体建设情况:
3.组织架构及运行管理机制(独立法人性质的需写明货币投资、技术入股等情况):
4.创业导师队伍情况:
5.融资服务情况:
6.服务绩效:
二、项目建设内容
1.解决的主要问题:
2.能力建设内容:
3.运行管理模式:
4.服务方式创新:
5.创业投资建设(包括投资类型、投资规模等):
三、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入住(孵化)企业目标:(可列表表述)
(2)入驻团队目标:(可列表表述)
(3)创客集聚目标:(可列表表述)
(4)辅导培训活动目标:(可列表表述)
(5)技术服务收入 万元。
(6)创业投资机构投资项目或企业融资 万元。
(7)其他。
2.阶段性目标(以下表格可自行添加)
序号 |
时间阶段 |
建设内容 |
建设目标 |
约束性考核指标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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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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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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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专业服务队伍(固定人员)
序号 |
姓名 |
证件号码 |
性别 |
学历 |
职称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服务类型 |
服务特长 |
本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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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经费明细
1.经费支出预算表(金额单位:万元)
经费支出预算 | ||||
序号 |
科目 |
预算数 |
其中申请县级创新发展专项资金补助 |
备注 |
1 |
设施设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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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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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备租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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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材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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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测试化验加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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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燃料动力费 |
| ||
5 |
公共服务软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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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开发工具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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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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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人力资源费 |
| ||
9 |
技术引进费 |
| ||
10 |
差旅费 |
| ||
11 |
会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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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培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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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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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请补贴总额不得超过总投资额的30%。
六、项目推进保障措施(列点阐述)
1.2.3……..
七、审批意见:
所属乡镇(街道)意见 |
经我乡镇(街道)认真核对,该企业所申报项目情况属实,同意申报。 (盖章) 年 月 日 |
初审 意见 |
形式审查意见: |
现场走访意见: | |
县经信委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诚信承诺书
彭水县经济信息委:
本人系 法定代表人XXX,在向贵委申报2021年县级众创空间建设项目过程中,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1、本人承诺为申报的项目匹配相关项目经费,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资金来源为本企业(单位)自筹资金。
2、本人已经如实填写开户银行、账户名称和银行账号,对因填报有影响审核结果的,由申报单位自行负责。
3、本人已经完全理解《申报2021年县级众创空间建设项目的通知》,填报的相关资料内容真实。若有项目申报不诚信行为,一经核实,请县经信委取消申报资格,追缴回已划拨项目资金,并连续3年不得申报县经信委相关项目。
特此承诺。
承诺人(盖章):
年 月 日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