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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09-26
  • 发布日期
  • 201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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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彭水自治县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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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自治县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彭水县科学技术委员会是县政府直属机构,有3个内设科室,含科委机关、知识产权和生产力促进中心2个预算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1.贯彻执行科技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组织拟订科技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4.负责编制和实施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基地计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科技金融结合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科技资源共享和科技金融结合。5.制订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指导科技型园区建设。6.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相关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8.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指导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县属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9.负责科技经费的使用、监督和管理;负责县属科研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10.牵头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11.负责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科技兴贸及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拟订科普规划和政策,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软科学研究、科技信息、科技宣传和科技统计工作;负责科技期刊、科技档案的管理工作。12.组织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引进科技智力工作。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205.84万元,支出总计1,205.84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838.44万元、增长41.01%,主要原因是根据《重庆市科技技术条例》增加了项目预算和项目支出,人员经费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186.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6.89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18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49万元,占28.18%;项目支出852.40万元,占71.82%。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8.9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86.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8.44万元,增长41.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1.57万元,增长253.96%。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86.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8.44万元,增长41.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1.57万元,增长253.96%。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11个,共计经费802万元,及人员经费增加,导致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1,082.46万元,占91.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4.6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追加和人员经费的增长;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7.46万元,占6.5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01万元,主要原因是退离休人员的离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4.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7.26万元,较上年增加61.6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四)公用经费77.23万元,较上年增加57.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物价上涨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培训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7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车辆维修费用的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9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县级项目实地调研和检查、下乡扶贫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委今年实施公车改革,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45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下乡扶贫、人员的增加导致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5.7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到我单位调研学习、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及乡镇调研扶贫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2万元,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3万元,主要原因是迎接市级打击侵权假冒等工作检查增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66批次,54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6.5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6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办公用品。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1个,涉及支出预算802万元。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11个,涉及支出802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县科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78842233。

  

  

  彭水自治县科委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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