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2-00273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27
  • 发布日期
  • 2022-10-12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行政执法支队关于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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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行政执法支队

关于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行政执法支队以县经济信息委的名义,统一行使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一)宣传、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宣传、贯彻和执行经济和信息化领域法律、法规、规章,承担供用电管理、城镇燃气管理、盐业管理、工业节约能源管理、无线电管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二甲醚、醇基燃料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职责,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三)受理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执法职责范围内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度。

(五)依法配合其他部门开展与本单位相关的执法工作。

(六)承办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行政执法案件。

(七)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行政执法支队设下列3个正股级内设机构。

(一)执法一大队。承担供用电、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职责,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二)执法二大队。承担城镇燃气、液化石油气、二甲醚、醇基燃料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职责,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三)执法三大队。承担工业节约能源、无线电、盐业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职责,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三)单位构成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行政执法支队核定事业编制14名;设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67.74万元,支出总计267.7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万元、 增加0.64%,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7.74万元,占100%。

 2.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267.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万元、 增加0.64%,与上年基本持平。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7.7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1万元,增加0.64%。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7.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万元、 增加0.64%,与上年基本持平。要原因是增加了工资调标,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10.43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本支出10.57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公用经费0.14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7.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万元、 增加0.64%,与上年基本持平。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3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本支出10.57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公用经费0.14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9万元,占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2)卫生健康支出9.83万元,占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8.09万元,占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3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的调标部分。

4)住房保障支出17.92万元,占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7.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2.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1 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的调标部分。

公用经费55.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减少10.11万元,减少15.5%。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电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服务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物业管理费、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7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2万元,下降26.3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车运行服务费。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1万元,下降7.1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 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本单位2021年度没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本单位2021年度没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3.本单位公务车费用支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7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安全检查和下乡对企业服务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2万元,下下降26.3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1万元,下降7.17%,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规定,每年递减。

4. 本单位2021年度没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8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没有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属二级事业单位,没有开展绩效评价。

1.绩效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无绩效评价报告或案例随决算公开。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项目支出未纳入2021年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因此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3—7844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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