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自治县林业局
关于2022年未成林地自然灾害受损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未成林地自然灾害受损核定办法>的通知》(林生发〔2022〕98号)要求,现对2022年旱灾未成林地受损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2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核查情况有异议,可向彭水自治县林业局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科反映。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签署真实姓名,并保留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冉启涛;联系电话:023-78446526
附件:
1、未成林地自然灾害受损小班县级调查表
2、未成林地自然灾害受损县级自查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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