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2-00193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26
  • 发布日期
  • 2022-10-12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分享:
字号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

(5)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责任;

(6)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石漠化治理工作;

(7)承担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的责任;

(8)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林区林农合法权益的责任;

(9)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共享的开发利用;

(10)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

(11)承担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森林防火工作责任;

(12)承担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防工作;

(13)负责林业及生态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

(14)负责组织指导林木种质资源保护、林木良种选育推广,林木种子储备,木木良种基地建设、种苗质量与市场监管等职责;负责油茶、蚕桑等经济林的产业指导、规划、发展工作;

(15)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对外合作与交流;

(16)承办县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彭水县林业局为政府工作部门,设5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内审科)、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科、森林资源管理与行政审批科、森林火灾预防与安全生产科。5个预算单位,分别是:县林业局、县林业行政执法支队、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中心、县林业科技推广站、县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有县林业行政执法支队、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中心、县林业科技推广站、县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8,760.32万元,支出总计18,760.3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38.0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央和市下达我县的专项资金收支较上年同期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8,760.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38.0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央和市下达我县的专项资金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60.32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8,760.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38.00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央和市下达我县的专项资金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259.7万元,占6.7%;项目支出17,500.61万元,占93.3%。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760.3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38.0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央和市下达我县的专项资金收入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1338.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60.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38.0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央和市下达我县的专项资金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87.94万元,增长1500.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未包含市级项目收入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60.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38.0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央和市下达我县的专项资金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87.94万元,增长1500.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未包含市级项目支出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8.69万元,占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66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新进人员及原单位人员保障费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48.34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3)节能环保支出4,848.46万元,占2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48.46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市级节能环保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

(4)农林水支出13,600.45万元,占7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12.82万元,增长1432.2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未包含市级农林水项目。

(5)住房保障支出74.38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7.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88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我单位调出人员导致。公用经费272.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24万元,下降12.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各项费用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差旅费、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1.2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24万元,比上年同期支出数减少0.7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减少不必要的接待费和公务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4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52万元,比上年同期支出数少0.22万元、公务接待费13.78万元,此费用涉及国内公务接待433批次1,734人,人均接待费79.48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72万元,比上年同期支出数减少0.53万元。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2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24万元,下降18.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各项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5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各项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4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修理费、过路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2万元,下降12.6%,主要原因是工作中我单位严格公车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出车次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2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工作中我单位严格公车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出车次数。

公务接待费13.7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林业局、市林科院、市森防站等部门对我单位病虫防治、森林防火、退耕还林、国土绿化项目检查。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2万元,下降25.5%,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公务接待费管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3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公务接待费管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433批次1,73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4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3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4万元,下降4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我单位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5.2%,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我单位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培训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1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职工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25万元,下降12.6%,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中央八项规定,严控接待费、差旅费、伙食费、水电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森林资源管护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165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完成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面积5.39万亩,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2.81万亩的管护任务;2、实际完成全县39乡镇728125亩非国有公益林管护任务。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森林资源管护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2021年度顺利完成如下项目绩效自评: 1、完成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面积5.39万亩,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2.81万亩的管护任务;2、实际完成全县39乡镇728125亩非国有公益林管护任务。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中心项目支出未纳入2021年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因此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8491571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