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彭水县林业局为政府工作部门,设5个内设科室,含林业局机关、森林公安局、县国有林场等9个预算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   5、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责...">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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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彭水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7-02-15
  • 发布日期
  • 2017-02-15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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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彭水县林业局为政府工作部门,设5个内设科室,含林业局机关、森林公安局、县国有林场等9个预算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

5、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责任;

6、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石漠化治理工作;

7、承担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的责任;

8、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林区林农合法权益的责任;

9、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共享的开发利用;

10、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

11、承担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森林防火工作责任;

12、承担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防预报工作

13、负责林业及生态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

14、负责组织指导林木种质资源保护、林木良种选育推广,林木种子储备,木木良种基地建设、种苗质量与市场监管等职责;负责油茶、蚕桑等经济林的产业指导、规划、发展

15、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对外合作与交流;

16、承办县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25.8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25.87万元,比2016年减少297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3.47万元,比2016年增加751.1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性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均有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312.4万元,比2016年减少3725.6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级安排一般项目支出减少,提前下达的上级专款减少,主要用于天保工程建设、退耕还林工程、林业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与2016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08.8万元,比2016年增加2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6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5.2万元,比2016年增加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6万元,比2016年增加2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6持平;主要原因是新一轮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建设的增多,检查、调研等产生的接待较多,从而使接待费预算有所增加;由于公车油料消耗提价、车辆老旧维护费增大等因素导致公车运行费用有所增加。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06.7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咨询费、公务接待费、设备购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万元。

附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