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自治县林业局开展非法捕猎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集中销毁活动
日期: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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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宣传推广野生动植物保护,有效防止非法扑杀、采挖野生动植物的行为,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的宣传,3月13日上午,彭水自治县林业局与县市场监管局一同开展了集中销毁涉案野生动物制品的活动。在销毁活动现场,县林业执法人员对销毁物品进行详细清点、核对、登记后,采用破碎、焚烧、深埋等方式对罚没的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和非法猎捕工具进行销毁,销毁的涉案野生保护动物有豪猪(死体)1只、麂子(死体)1只、麂子肉3块(冰冻后腿两块,一块肋骨肉),斑鸠(死体)2只,兽夹、铁丝笼等非法猎捕工具24套。

彭水自治县林业局呼吁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乱捕乱食野生动物及非法收购加工野生动物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凝聚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工作的合力,为全社会营造保护野生动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氛围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