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2023年度彭水县农村致富带头人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渝委农办〔2021〕22号)精神,经业主自愿申报农村致富带头人认定,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初审,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团县委、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及我委相关科室,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农村致富带头人认定工作会,经审核后,拟认定王传容等10人为2023年度农村致富带头人,现将认定结果情况公示如下,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4日(7个工作日)。
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监督举报电话:
驻县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78856705;
县农业农村委: 78842269,78842185,81561603;
县财政局: 78449580;
附件:彭水自治县2023年度农村致富带头人评选认定人员名单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
彭水自治县2023年度农村致富带头人评选认定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性 别 |
产业地 |
备注 |
1 |
王传容 |
女 |
石盘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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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赵兴书 |
女 |
平安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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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陈 碧 |
女 |
善感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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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邓 静 |
女 |
太原镇 |
|
5 |
邵海燕 |
女 |
润溪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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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刘恩行 |
男 |
桑柘镇 |
|
7 |
阮仕坤 |
男 |
高谷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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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赵 桥 |
男 |
绍庆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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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张红成 |
男 |
梅子垭镇 |
|
10 |
汤美英 |
女 |
乔梓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