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拟递补向川为2023年度彭水县农村致富带头人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渝委农办〔2021〕22号)精神,经业主自愿申报农村致富带头人认定,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初审,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团县委、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及我委相关科室,召开农村致富带头人认定工作会,经审核后,拟递补认定向川为2023年度农村致富带头人,现将拟认定结果情况公示如下,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11日(7个工作日)。
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监督举报电话:
驻县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78856705;
县农业农村委: 78842269,78842185,81561603;
县财政局: 78449580;
附件:彭水自治县2023年度农村致富带头人拟递补认定人员名单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月4日
附件:
彭水自治县2023年度农村致富带头人拟递补认定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性 别 |
产业地 |
备注 |
1 |
向川 |
男 |
润溪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