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遴选农机报废回收企业的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委办公室 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5〕3 号)和《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5〕31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彭水自治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推进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机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现面向社会征选具备相关条件的农业机械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普通农机拆解要求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也可以是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或农机合作服务组织。
二、申报条件
(一)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经营范围包含农业机械相关业务的企业或社会服务组织。
(二)回收企业应当有专门拆解和停放报废农机的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拆解车间要采取地面硬化、封闭或半封闭管理、装监控设备,能够实施联网,对报废机械的拆解实行全程监控并储存。
(三)具有与报废农业机械拆解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持有相关岗位证件)和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操作。
(四)有必要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拆解工具、起吊设备、称重设备、气割设备、收集废油设备等)和消防设施(干粉灭火器材、消防栓、防火沙、消防锹等)。
(五)没有出售、维修已报废农业机械或者出售已报废发动机、车架、变速箱、前桥、后桥,拼装农业机械、收销赃等违法行为。
(六)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规定。
三、申报材料
(一)《关于从事报废农机回收拆解经营活动的申请》和《彭水自治县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业务申请备案表》(见附件)。从事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相关产品的回收拆解企业还需提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环保、安全、消防等资质材料各一份。建议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自行查询并下载信用报告和《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准备好具有固废、危废、废水、废气等处理能力相关佐证材料以备用。
(三)管理人员身份证、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拆解设备清单和消防设施清单。
(五)回收拆解场地证明资料。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申报企业从即日起至8月12日前向彭水自治县农业农村委提交以上5类相关材料证明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现场备查。
(二)县级审核。彭水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对申报企业条件进行评判,择优确定彭水县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并向社会公示。
(三)备案启用。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农业机械报废回收拆解企业上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农机化处备案,并在“重庆市农机报废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登记启用。如无政策调整或企业未出现违规违法行为,此备案将长期有效。
五、申报受理地点
(一)申报受理地点:彭水自治县汉葭街道鱼塘社区160号2楼
(二)受理单位:彭水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吴险;联系电话:15184405349;邮箱:577843927@qq.com)
附件:1.关于从事报废农机回收拆解经营活动的申请
2.彭水自治县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业务申请备案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8月1日
附件1
关于从事报废农机回收拆解经营活动的
申请
彭水自治县农业农村委:
本企业现有从业人员 名,其中:持证专业技术人员 名,技术工人 名,管理人员 名,其他人员 名;回收拆解场地 平方米,具有必要的回收拆解设备及消防设施,年回收报废农业机械能力 台;没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要求。特申请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活动,请予认定。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彭水自治县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业务申请备案表
申报时间:
基 本 情 况 |
单位 名称 |
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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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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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代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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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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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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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场所所有形式 (自有/租赁) |
场地面积(㎡) |
厂房面积(㎡) |
拆解场地面积(㎡) | |||||||
工 作 人 员 情 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文化 程度 |
技术职称/等级 |
工作岗位(技术/管理) | ||||
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设备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自有/租赁 | ||||||
法人代表签字: 申请单位(公章) 年月日 | ||||||||||
县农机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月日 | ||||||||||
1.填报内容要真实有效;
2.本表非签字、签署意见部分均要求打印;
3.申请表和加盖公章的相关复印件,一式三份报县农机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