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农业农村委委属试验示范类项目核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彭水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农业农村委属科站实施产业项目(第二批)建设任务的通知》(彭水农发〔2024〕213号)和彭水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种业振兴资金“发展能力提升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彭水农发〔2025〕4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组织业主有序开展农业生产活动。经实现场地核查,完成2025年彭水县粮油示范项目等5个项目建设任务,现就核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农业农村委委属试验示范类项目核查情况公示表
监督举报电话:
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78856705
县农业农村委: 78842269,78848783,78865000;
县财政局: 78449580。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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