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03XY/2018-0216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09-26
  • 发布日期
  • 2018-09-26
  • 标题
  • 重庆市彭水自治县畜牧发展中心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分享:
字号 :

重庆市彭水自治县畜牧发展中心
2017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我中心主要职能职责是: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畜牧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研究拟定畜牧产业发展政策和行业发展政策;负责畜牧产业建设项目的申报和管理。3、负责全县动物防疫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动物预防、动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负责疫情监测并组织扑灭;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管理工作。4、负责全县畜禽繁育改良和种畜禽管理。5、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草山草坡,草场的建设、管理、保护及资源开发和畜禽品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畜牧业、饲料工业等的行业管理,推广优质牧草。6、负责兽药生产及经营的质量监督管理。7、负责畜牧兽医科学技术的宣传、推广和普及,实施。

(二)机构设置。

我中心为县农委下属单位,机关核定内设机构1个,5个职能科室,3个直属事业单位。其中5个职能科室包括财务科、综合科、兽医科、法规科、畜牧科;3个直属事业单位包括畜牧技术推广站、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849.47万元,支出总计1,849.47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1,059.07万元、下降36.41%,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结账。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849.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4.06万元,占99.17%;其他收入15.41万元,占0.83%。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84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5.00万元,占51.64%;项目支出894.46万元,占48.36%。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34.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2.62万元,下降35.80%。主要原因是:主要是部分项目未结账。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4.19万元,增长55.4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建设资金643.66万元,人员经费10.53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34.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2.62万元,下降35.80%。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结账。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4.19万元,增长55.4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建设资金643.66万元,人员经费10.53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4.01万元,占7.8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6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移交到社会保障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83万元,占1.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出调入基本一致农林水支出1,614.48万元,占88.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0.87万元,主要原因是:1行政运行和事业运行中人员工资调标及事业单位“绩效高出“部分、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2追加的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和其他农业资金的项目款项;住房保障支出40.73万元,占2.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执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9.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6.39万元,较上年增加140.8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事业单位“高出绩效”部分、其他社会和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等。公用经费163.20万元,较上年增加39.02万元,主要原因是租车费、职工差旅费、实验室专用设备购置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9.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9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3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决算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实施公车改革后,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02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畜牧产业发展、疫病控制、春秋防检查、畜禽养殖污染防控、资源化利用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5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1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提高下乡办事效率,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8.5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2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35批次,1,2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5.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0.5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2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39.02万元,增长31.42%,主要原因是租车费、职工差旅费、实验室购专用设备购置增加,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4.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9.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春秋防物资采购、房屋维修、实验室专用设备购置、办公设备等采购。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94.46万元。对14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894.4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7年各项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到位,资金严格按照预算要求进行使用。其中项目资金由财务科进行专帐管理,坚持先建后补的原则,按照批复建设内容建设完工,提交竣工验收资料和验收申请,经县畜牧发展中心组织现场竣工验收合格,按照财政拨付程序,及时兑现业主项目资金直接打款到业主银行账户,无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2017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6.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0.8万元,执行数为894.46万元,完成预算的256.64%。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以实现全县春、秋两季动物强制免疫密度100%、血清学免疫抗体70%以上,全面完成市农委下达的动物疫情监测任务,保障全县畜禽食品安全,完成全县生猪、山羊、能繁母猪的保险工作等目标任务,二是2017年彭水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84个养殖场,验收合格66个;无害化处理池建设项目共32个,共验收合格24个,实际下达资金188万元,经验收合格完成118.2344万元。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全县山羊布病普查血清学监测任务未完成。其主要原因是乡镇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力量薄弱,村级动物防疫经费不足,导致一线动物防疫人员少,相关的工作措施不到位、不落实所致;二是因项目业主对畜禽养殖污染不重视,部分养殖场未能按时完成通过验收,导致部分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资金未完成财政投资计划。

下一步改进措施,对未能按时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内容的畜禽养殖场,项目不再实施,不予兑现补贴资金。科学制定免疫程序,提倡自主免疫、减少疫病风险。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总结经验,根据各时期制定出适合本地区的羊免疫程序,对县乡技术骨干和村级防疫员进行了技术培训和操作技能演练,统一免疫操作技术规程,规范免疫程序和行为,然后对养殖户进行动物疫病防控重要性的宣传,提高养羊户对疫病防控工作认识,并通过技术指导,引导养殖户自己完成疫苗注射,做好动物免疫、消毒等基础性防疫工作,提倡自主免疫和常态化免疫。县畜牧发展中心与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审核查验免疫档案,定期进行监测,确保疫病免疫实施到位,进一步推进我县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8442266


重庆市彭水自治县畜牧发展中心-万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