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1-00345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30
  • 发布日期
  • 2021-09-30
  • 标题
  • 彭水自治县畜牧发展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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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自治县畜牧发展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负责畜牧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动物防疫工作,承担动物疫病监测、防控;承担兽药、饲料、畜产品残留检测工作;承担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工作;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具体职责任务是:1. 负责畜牧业(牧草业)关键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畜牧业技术培训。2. 负责畜禽良种繁育和种畜禽技术服务。3. 指导养殖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4. 负责动物疫病监测、预报和预防。5. 负责开展兽药、饲料、畜产品残留检测工作。6. 负责全县动物防疫工作;实施全县动物预防、免疫抗体监测工作。7. 负责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承担动物、动物产品实验室检测工作,按规定承担官方兽医工作。8. 负责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引导生态建设、绿色发展,促进畜牧业发展转型升级。9. 指导畜牧业防灾减灾和灾后生产恢复的工作。10. 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我中心为县农委下属单位,设立5个职能科室,包括综合科、财务科、畜牧技术科、疫病监测科、兽医技术科。综合科,负责中心重大事项、重要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中心综合性文件、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起草;机关公文、印鉴、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公共节能、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应急值守、车辆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对外交流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与管理;承担目标管理和考核;承担党建群团、人事劳资、机构编制、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工作。财务科,负责编报和执行部门财政预决算;负责财政资金的衔接协调和资金安全管理;负责机关资产管理与监督;统筹物资采购申报、供应等工作。畜牧技术科,承担畜牧业(牧草业)实用技术的推广和服务,指导奶业生产质量;承担畜牧业生产统计和畜产品市场预测、预警,引导养殖户进入市场;承担畜禽蜂良种、良法的推广、发展与保护工作;承担畜牧新技术的宣传、推广和普及;承担信息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畜牧科研、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畜牧业品牌建设和项目建设;承担畜牧科技成果的申报等工作。指导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和养殖面源污染治理;指导养殖户发展生态循环畜牧业;承担资源化项目的实施;推广废弃物利用的新技术、新模式。疫病监测科,负责动物疫病采样、监测、检测、诊断、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报告;承担兽药、饲料、畜产品残留的检验检测并配合进行溯源调查;负责动物免疫、监测等物资的储备和组织供应;负责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及法律法规、动物防疫科学知识的宣传;配合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实施。兽医技术科,为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等有关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管理办法提供技术支撑;拟订动物重大疫病防治技术预案,指导控制和扑灭动物疫情;协助动物疫情管理,负责组织动物疫情监测、诊断、分析、评估并参与发布工作,提出预警措施和政策建议;按规定承担官方兽医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及其他兽医从业人员的培训、行为规范、医德建设等工作。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2020年度无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7671.45万元,支出总计7671.4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15.45万元,增加85.2%,主要原因是项目收支增加3493.07万元,其中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收支2800万元。我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7671.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15.45万元,增加85.2%,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3493.07万元,其中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收入28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71.45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7671.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15.45万元,增加85.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3493.07万元,其中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支出2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1.38万元,占14.2%;项目支出6580.07万元,占85.8%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671.4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3780.05万元,增加97.1%。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3493.07万元,其中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收入2800万元。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71.45万元,增加3780.05万元,增加97.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3493.07万元,其中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支出28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71.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80.05万元,增加97.1%。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3493.07万元,其中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收入28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64.88万元,增长487.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科学技术支出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8万元,农林水支出6301.7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71.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80.05万元,增加97.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3493.07万元,其中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支出28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64.88万元,增长487.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安排科学技术支出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8万元,农林水支出6301.7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无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技术支出54万元, 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按财政局决算结算单要求,动物防疫经费放在科学技术支出里面。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9.73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8万元,增长7.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调标等。

  

3)卫生健康支出46.17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出调入基本一致。

  

4)农林水支出7382.82万元,占9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01.7万元,增长582.9%,主要原因是①行政运行和事业运行中人员工资调标及目标考核调标等。②追加的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污染防治、动物防疫、生产发展和其他农业资金的项目款项。

  

5)住房保障支出48.74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71.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4.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75万元,增加4.6%,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职工健康疗养费及在职职工目标考核奖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等。公用经费186.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3万元,增加7.3%,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设备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3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38万元,下降39.3%,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7万元,减少0.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9.77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畜牧产业发展、疫病控制、春秋防检查、畜禽养殖污染防控、资源化利用、非洲猪瘟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9万元,下降27.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用车,严格参照公务用车规定。

  

公务接待费5.5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支出及招商引资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99万元,下降61.8%,较上年支出减少0.04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98批次68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9.8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43,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3万元,增加7.3%。主要原因是租车费、职工差旅费,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9万元,增长140.6%。主要原因是增加对乡镇人员资源化利用会议培训。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9万元,减少79.5%,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职工外出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用于职工下乡疫情防控、项目验收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中心对中心整体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项,涉及资2764.7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中心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及时率10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项目)名称

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联系人及电话

邓小龙,15823636570

主管部门

彭水县畜牧发展中心

实施单位

彭水县畜牧发展中心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2800万元

总量

1171.04万元

42%

其中:财政资金

2800万元

其中:财政资金

1171.04万元

42%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1837.13万元

实际完成1171.04万元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每个项目县举办粪污资源化利用培训

≥1期

3期

300%


新建畜牧大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90%

100%

100%


新建畜牧大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100%

100%

100%


年度资金执行率

≥90%

1171.04万元

42%

原因:一是非洲猪瘟疫情影响;二是彭水地处高山,冬季道路结冰湿滑,材料运输不便;三是养殖户自身投入不足。下一步:正在指导核实下一批项目,即将下达剩余资金并开工建设。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畜牧发展中心

关于报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项2020年度绩效评价的报告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项2019年度绩效评价报告呈报于后,请审用。

一、目标、任务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绩效目标、任务情况。已下达到市县。

(二)省内分解下达预算、绩效目标、任务情况。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054号)文件下达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资金2800万元。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054号)文件下达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资金28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我县下发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畜牧发展中心关于下达第二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通知》(〔2020彭水牧发〕42号)、《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畜牧发展中心关于下达第三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通知》(彭水牧发〔202047号)、《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畜牧发展中心关于下达第三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补充实施业主的通知》(彭水牧发〔202048号)文件,组织了全县除禁养区外常年存栏20头生猪当量的畜禽养殖场及和专业户申报该项目,本着“填平补齐”、“先建后补”的原则,经业主申请、乡镇(街道)初审推荐、县级评审,公开公示(无异议),我县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共有616家畜禽养殖场(户)实施。目前我县畜牧、环保、财政等部门已将项目下达到各乡镇、街道(彭水牧发〔201958号),共下达第一批资金1837.13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一是县畜牧、环保等部门组织会同项目相关乡镇成立工作统筹组、技术指导组和督查实施组。由县畜牧、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畜牧、环保、财政、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全面强化了项目的监管和技术指导;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户管理,独立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强化资金使用的追踪检查、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合同、协议、申请、说明、报表、凭证、票据、文件、账簿等有参考价值的原始资料和电子文档统一建档。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按规定装订、归类所有档案,规范财务档案的使用及借阅规定。三是实行“三级”责任制。该项目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要负责,项目责任人具体负责的“三级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的管理体系。四是强化“三权”管理。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行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投入产出等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提高项目实施的透明度。五是加强项目建设督察。各乡镇、街道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畜禽养殖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向县环保部门申请完善相关环评手续。对不依法完善环评手续的畜禽养殖场及专业户,县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对造成环境污染的场户给予处罚。

(二)任务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任务清单逐项分析)

1.约束性任务。实现全县粪污资源化利用率90%以上,规模场粪污设施设备配套率100%以上,大型规模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

2.指导性任务。第一批项目在全县616个畜禽养殖场户,预计可实现162854头以上生猪当量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效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养殖户的经济效益,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努力实现“产业促发展、农户增效益”目标。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每个项目县举办粪污资源化利用培训大于1期。目前我县今年以组织开展项目业主、基层畜牧兽医站长或技术骨干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培训,共计培训3期,完成该指标。

2)质量指标

1.畜牧大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90%。目前我县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65%,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畜牧大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2019年我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为100%,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实绩效益年度资金执行率≥90%。我县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资金2800万元,第一批已下达1837.13万元,完成65.6%

未完成原因:一是非洲猪瘟疫情影响,养殖户怕开展粪污治理导致疫病传入;二是彭水地处高山,冬季道路结冰湿滑,材料运输不便,制约工期;三是养殖户自身投入不足,积极性不够,需要时间做工作;四是2020年项目资金为下半年下达我县,因该项目必须逐场开展技术设计,故影响了项目进度。

下一步安排:我县正在指导核实下一批项目,即将下达剩余资金并开工建设。

(2)社会效益。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我县成立了项目领导机构,制定了项目运行机制,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项目实施前均要评审公示,项目过程公开透明,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三、偏离目标、任务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究其原因为如下几个方面:一是非洲猪瘟疫情影响,养殖户怕开展粪污治理导致疫病传入;二是彭水地处高山,冬季道路结冰湿滑,材料运输不便,制约工期;三是养殖户自身投入不足,积极性不够,需要时间做工作;四是2020年项目资金为下半年下达我县,因该项目必须逐场开展技术设计,故影响了项目进度。下一步,我县将全力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施好本项目,确保项目实施任务、绩效达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因重点绩效评价正在开展中,待评价完成后由县财政局对重点评价结果进行集中公开。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844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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