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3-00276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14
  • 发布日期
  • 2023-09-14
  • 标题
  •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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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县农业农村委贯彻落实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职责是:

1. 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4. 将原县农业委员会所属的县畜牧发展中心、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站依法承担的行政决策、行政许可等行政职能划入县农业农村委,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外,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5.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参与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6.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7.拟定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实施方案。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承担中共彭水自治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8.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9.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船监督管理。

10.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1.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2.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行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3.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彭水自治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14.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县级财政专项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有关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农村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

15.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机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6.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7.承办农业农村交流合作有关工作。

18.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彭水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包括农委机关、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农产品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站、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2022年度无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9,484.44万元,支出总计19,484.4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52.73万元,增长78.2%,主要原因是:一是农林水方面的项目资金较上年多,二是2022年较上年多了其他支出项目。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9,484.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52.73万元,增长78.2%,主要原因是:一是农林水方面的项目资金较上年多,二是2022年较上年多了其他支出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84.44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9,484.4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8,552.73万元,增长78.2%,主要原因是:一是农林水方面的项目资金较上年多,二是2022年较上年多了其他支出项目。其中:基本支出2,928.69万元,占15%;项目支出16,555.75万元,占85%。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484.4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552.73万元,增长78.2%。主要原因是:一是农林水方面的项目资金较上年多,二是2022年较上年多了其他支出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979.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47.73万元,增长73.6%。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新招聘、调入单位人员多;二是2022年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86.94万元,增长556.2%。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新招聘、调入单位人员多;二是2022年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增加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79.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47.73万元,增长73.6%。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新招聘、调入单位人员多;二是2022年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86.94万元,增长556.2%。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新招聘、调入单位人员多;二是2022年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90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90万元,主要原因是以奖代补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58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34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招聘、调入单位人员多。

(3)卫生健康支出115.03万元,占0.6%,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节能环保支出137.69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重庆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5)农林水支出17,667.75万元,占9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03.72万元,增长716.4%,主要原因是2022年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174.25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3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退休、调出导致人员减少。

(7)其他支出377.81万元,占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7.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重庆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28.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51.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8.84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招聘、调入单位人员多。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273.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8.21万元。公用经费376.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45万元,下降19.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公车使用,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50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本年支出50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3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9万元,增长42.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未预算公务接待费用,而在决算时有公务接待费产生。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5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2022年全县召开了几次乡村振兴工作会议以及山东聊城对口帮扶、永川对口帮扶、潼南对口帮扶来彭水调研工作,导致公务用车运行成本较上年有所增加;但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是原因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是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0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保养费、过路费、洗车费、停车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8万元,下降13.2%,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增不减的精神,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6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2022年全县召开了几次乡村振兴工作会议以及山东聊城对口帮扶、永川对口帮扶、潼南对口帮扶来彭水调研工作,导致公务用车运行成本较上年有所增加;但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接待费8.3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用于山东对口帮扶、潼南对口帮扶、永川对口帮扶、市科技特派团以及市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调研。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未预算公务接待费用,而在决算时有公务接待费产生。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1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68批次93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9.6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3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6.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2万元,增长10880%,主要原因是2022年全县召开了几次大型的乡村振兴工作会议以及山东聊城对口帮扶、永川对口帮扶、潼南对口帮扶来彭水调研而造成会议费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1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4.14万元,增长59783.7%,主要原因是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经费支出180万,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经费支出335万。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6.7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机关运行经费、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45万元,下降19.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2.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3.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8.82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10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9项,涉及资金16555.7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整体绩效目标完成较好。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待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价完毕后,财政集中予以公开。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卢敏  0238156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