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47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关于开展文明单位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点)结对共建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织,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发挥各级(全国、市级、县级)文明单位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对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点)的指导和支持,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决定开展文明单位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点)结对共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全县各级(全国、市级、县级)文明单位按照“立足实际、积极参与、量力而行、确保实效”的原则,采取“一对一”“一对多”或“多对一”等方式,与39个乡镇(街道)结对共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点),发挥文明单位优势,紧贴群众需求深入开展文明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水平。
主要内容
(一)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各级文明单位要围绕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化移风易俗、开展实施关爱帮扶等文明实践主要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和群众需要,科学策划项目,组建志愿服务队伍,深入结对站(点)广泛开展宣传宣讲、培训指导、便民服务、关心关爱等形式多样的文明实践活动。
(二)帮助加强站点建设。围绕文明实践站(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着力在基础建设、项目打造、政策支持、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力所能及地支持,不断加强文明实践站(点)的阵地建设、队伍建设、项目建设、制度建设,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点)有序运行。
(三)助力提升工作水平。发挥文明单位资源、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采取集中培训、座谈交流、考察学习等方式,加强对文明实践站(点)工作人员、志愿者等培训指导,增强文明实践站(点)志愿服务队伍能力,提升文明实践工作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相关文明单位要主动对接,制定工作计划,积极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每季度至少到结对站(点)开展1次以上文明实践活动,每半年1次实地调研报告,一年1次工作总结。各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要积极搭建平台、对结供需,广泛组织群众参加活动。各相关文明单位充分发挥带动示范作用,做好39个乡镇(街道)开展结对联系共建工作,具体工作开展由相关各级文明单位与乡镇(街道)沟通衔接,合理规划辖区所有村(社区)均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点)。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单位要把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结合起来,紧贴工作实际,力戒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不走过场,围绕群众需求,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好事实事。参与结对的文明单位应为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文明实践活动创造便利条件,给予大力支持。
(三)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梳理结对共建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广泛宣传文明实践工作新进展新成效和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各级重视、各界支持、群众欢迎的良好氛围,吸引更多单位和志愿者参与文明实践活动,促进结对共建扎实有效开展。
附件:彭水县文明单位结对联系共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点)安排表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2021年7月15日
附件 | |||
彭水县文明单位结对联系共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点)安排表 | |||
序号 |
乡镇(街道) |
结对联系文明单位 |
备注 |
1 |
汉葭街道 |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
2 |
绍庆街道 |
县政协办公室 |
|
3 |
靛水街道 |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民族中学 |
|
4 |
高谷镇 |
县委宣传部、县交通局 |
|
5 |
郁山镇 |
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县生态环境局 |
|
6 |
保家镇 |
县职教中心 |
|
7 |
桑柘镇 |
县纪委(监察委) |
|
8 |
鹿角镇 |
县市场监管局 |
|
9 |
黄家镇 |
县委组织部、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
10 |
普子镇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水支行 |
|
11 |
龙射镇 |
县卫生健康委 |
|
12 |
连湖镇 |
县委统战部 |
|
13 |
万足镇 |
县水利局、县委党校 |
|
14 |
新田镇 |
县住房和城乡建委、县人民医院 |
|
15 |
鞍子镇 |
县人力社保局 |
|
16 |
平安镇 |
县人武部 |
|
17 |
长生镇 |
县商务委、国网彭水县供电公司 |
|
18 |
龙溪镇 |
县委编办 |
|
19 |
梅子垭镇 |
县民政局、县科委、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彭水县分公司 |
|
20 |
太原镇 |
县乡村振兴局 |
|
21 |
大同镇 |
县法院 |
|
22 |
鹿鸣乡 |
县检察院 |
|
23 |
诸佛乡 |
县信访办、县档案馆、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农行彭水县支行 |
|
24 |
走马乡 |
县司法局 |
|
25 |
石柳乡 |
县气象局 |
|
26 |
岩东乡 |
县林业局 |
|
27 |
润溪乡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文化旅游委 |
|
28 |
棣棠乡 |
县应急管理局 |
|
29 |
乔梓乡 |
县妇联 |
|
30 |
龙塘乡 |
县畜牧发展中心、县电信分公司 |
|
31 |
联合乡 |
县统计局 |
|
32 |
芦塘乡 |
团县委、县农业发展银行 |
|
33 |
朗溪乡 |
县民族宗教委 |
|
34 |
善感乡 |
县委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委 |
|
35 |
三义乡 |
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
|
36 |
双龙乡 |
县行政服务中心、邮储银行彭水县支行 |
|
37 |
石盘乡 |
县总工会 |
|
38 |
大垭乡 |
县委政法委、县税务局 |
|
39 |
桐楼乡 |
县供销社 |
|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