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MB1B67864R/2023-00374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10
  • 发布日期
  • 2023-08-10
  • 标题
  • 林权证书遗失声明(许文昌)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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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许文昌,身份证号:513525********0514)持有的位于:彭水自治县汉葭(镇、街道)亭子村(居委、街)3组,林权证号:合同编号0002233号。小地名:长田坎屋后头,东至:土边界;南至:许文贵林界;西至:领心界;北至:许文华林界,共计1宗林地合计面积1亩的林权证因保管不善遗失(或毁损),现特声明原换发的林权证书作废,并申请重新补发,补发后因原证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本人承担。


声明人:许文昌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