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本人(田维平,身份证号码:5135**********603X)持有的位于彭水县高谷镇群峰村4组,彭水县 房地证2011字第8****号(集体土地),木结构,一层,因保管不善遗失(或毁损),现特声明该证书作废,并申请重新补发,补发后因原证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本人承担。
声明人:田维平
2024年4月2日
房地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本人(田维平,身份证号码:5135**********603X)持有的位于彭水县高谷镇群峰村4组,彭水县 房地证2011字第8****号(集体土地),木结构,一层,因保管不善遗失(或毁损),现特声明该证书作废,并申请重新补发,补发后因原证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本人承担。
声明人:田维平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