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本人(任晓君,身份证号码:5135**********455X)持有的位于彭水自治县鞍子镇大池社区1组,彭水县 房地证2012字第13****号(集体土地),砖混结构,二层,因保管不善遗失(或毁损),现特声明该证书作废,并申请重新补发,补发后因原证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本人承担。
声明人:任晓君
2024年4月16日
房地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本人(任晓君,身份证号码:5135**********455X)持有的位于彭水自治县鞍子镇大池社区1组,彭水县 房地证2012字第13****号(集体土地),砖混结构,二层,因保管不善遗失(或毁损),现特声明该证书作废,并申请重新补发,补发后因原证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本人承担。
声明人:任晓君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