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MB1B67864R/2025-00183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30
  • 发布日期
  • 2025-05-30
  • 标题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注销公告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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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注销公告

根据《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连湖镇樱桃村4组与安乐居委3组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决定》(彭水府处〔2018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渝府复〔20241828号)认定事实,经与县农业农村委确认,湖镇安乐居委3与廖中族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因此中族户持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权属来源资料,原颁证行为缺乏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对此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将廖中族户持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农地承包权证(2010)第CQ391003030030予以注销,被注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自本公告之日起为作废。

特此公告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