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沈洪伦,身份证号码:5135**********6231持有的位于鹿鸣乡何家村村5组,彭水县 房产证号2012字第118924号、木结构,五组,因保管不善遗失(或毁损),现特声明该证书作废,并申请重新补发,补发后因原证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本人承担。
声明人:沈洪伦
2025年6月19日
本人沈洪伦,身份证号码:5135**********6231持有的位于鹿鸣乡何家村村5组,彭水县 房产证号2012字第118924号、木结构,五组,因保管不善遗失(或毁损),现特声明该证书作废,并申请重新补发,补发后因原证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本人承担。
声明人:沈洪伦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