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MB1B67864R/2025-00257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31
  • 发布日期
  • 2025-07-31
  • 标题
  • 房地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谢建华、黄明芬)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分享:
字号 :

房地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本人(谢建华、黄明芬、谢乾慧、谢方慧、谢海涛、谢太权,身份证号码:**********4551、5135**********4567、5135**********4469.5135**********4465.5135**********4498.515135**********4557)持有的位于鞍子镇新干田村2组彭水县房地证20199**,砖混结构,共二层,因保管不善遗失(或毁损),现特声明该证书作废,并申请重新补发,补发后因原证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本人承担。

声明人:谢建华、黄明芬、谢乾慧、谢方慧、谢海涛、谢太权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