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被继承人:曾富玉,身份证号码:513525**********0026。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继承(受遗赠)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两江办公大楼2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23-78893515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曾富玉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彭水县郁山镇新生街110号 |
郁房权字第278号,彭国用(1991)字第0762号(郁-3-22) |
王全、王平、王茂芬、王茂菊、王旭东、王红梅、王敏、王伟 |
登记机构:彭水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