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本人(孙琨明,身份证号码:5135**********1992持有的位于三义乡弘升村1组, 彭水县 房地证2011-10****号,砖混结构,共二层,因保管不善遗失(或毁损),现特声明该证书作废,并申请重新补发,补发后因原证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本人承担。
声明人:孙琨明
2025年12月8日
房地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本人(孙琨明,身份证号码:5135**********1992持有的位于三义乡弘升村1组, 彭水县 房地证2011-10****号,砖混结构,共二层,因保管不善遗失(或毁损),现特声明该证书作废,并申请重新补发,补发后因原证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本人承担。
声明人:孙琨明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