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MB1B67864R/2026-00147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6-04-09
  • 发布日期
  • 2026-04-09
  • 标题
  • 向凤林继承房屋公告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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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被继承人:李树红,身份证号码:513525**********021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继承(受遗赠)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两江办公大楼2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23-78893515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李树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重庆市彭水县民族路452单元3-2、学府路27号附21-90、石嘴街1207-2

彭房字第688号(1998-04-13)、彭国用(1998)字第00002号、重庆市彭水县房权证2004字第04394号(2004-09-02)、彭国用(2004)第001168号(汉-3-34611)、彭水县房地证2009字第390号(2009-05-12

向凤林

登记机构:彭水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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