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吴相明(身份证号码:513525********0252),因保管不善,将重庆市彭水县房权证2003字第02044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相明
2026年4月10日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吴相明(身份证号码:513525********0252),因保管不善,将重庆市彭水县房权证2003字第02044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相明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