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07160400SQZF00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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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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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彭水县房地证2012字第207号、208号 |
王子健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243 001017 GB00658 F00010014、500243 001017 GB00658 F00010015 |
重庆市彭水县山谷路16号4-2、4-3 |
注销登记证书无法收回 |
登记机构:彭水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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