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07160400SQZF00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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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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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16房地证2015字第0**25号 |
王*伦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243001017GB00371F***10294 |
重庆市彭水县县坝街49号1幢*单元25-1 |
注销登记证书无法收回 |
登记机构:彭水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