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MB1B67864R/2023-00236
  • 主题分类
  • 矿产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27
  • 发布日期
  • 2023-03-27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陈恒勇非法开采案办理结果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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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单位(个人) 违法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处罚日期
1 彭水规资执罚〔2023〕第5号 陈恒勇非法开采案 陈恒勇 513525********6975 陈恒勇未经批准擅自在善感乡罗兴村5组(小地名:高山岭)非法开采建筑用灰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项、《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 没收违法所得11200元人民币,并处罚款1680元人民币,罚没款共计人民币12880元。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