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MB1B67864R/2026-00101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6-03-09
  • 发布日期
  • 2026-03-09
  • 标题
  • 彭水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闫文平、丁小勇)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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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单位(个人) 违法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处罚日期
1 彭水规资执罚〔2025〕第27号 闫文平、丁小勇非法开采案 闫文平
丁小勇
513525********3332
500243********3199
闫文平、丁小勇二人未经批准擅自在彭水自治县长生镇三合社区5组(小地名:蚂蟥窑)共同非法开采建筑灰岩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对闫文平、丁小勇二人非采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处以18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元整)罚款(二人各承担50%)。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3.3
2 彭水规资执罚〔2026〕第4号 闫文平、丁小勇非法开采案 闫文平
丁小勇
513525********3332
500243********3199
闫文平、丁小勇二人未经批准擅自于2024年7月15日至9月21日期间在彭水自治县长生镇三合社区5组(小地名:蚂蟥窑)非法开采建筑灰岩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版)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没收闫文平、丁小勇二人非法开采出的建筑灰岩矿2465立方米(大写:贰仟肆佰陆拾伍立方米)。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