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MB1B67864R/2026-00158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6-04-21
  • 发布日期
  • 2026-04-21
  • 标题
  • 彭水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彭水县清泓水务有限公司)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分享:
字号 :
彭水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单位(个人) 违法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处罚日期
1 彭水规资执罚罚决字〔2026〕第000002号 彭水县清泓水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占地案 彭水县清泓水务有限公司 915002432141516805 彭水县清泓水务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于2026年1月4日至今在彭水自治县保家镇鹿山社区8组占地建设保家水厂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1.没收当事人在非法占用的720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2.当事人非法占用26平方米耕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300元人民币的罚款,计人民币7800元;占用694平方米其他农用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200元人民币的罚款,计人民币138800元,共计146600元。根据裁量标准计算罚款金额的30%,146600×30%=43980元。因此对当事人处罚款金额43980(大写:肆万叁仟玖佰捌拾元整)。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