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MB1B67864R/2026-00157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防灾减灾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6-04-16
  • 发布日期
  • 2026-04-16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2026年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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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做好2026年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把各项防灾措施落到实处,现就做好2026年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开展汛前排查自查工作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即日起立即组织村组、群测群防人员、地质队员开展拉网式排查,进一步摸清隐患点规模、威胁范围、威胁对象、变形现状及发展趋势、各项防灾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完善,编制单点防灾方案、发放“两卡”等,科学拟定防治措施;对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立即纳入本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网络管理。

(一)及时更新地灾信息台账。根据排查情况及时更新所在辖区内的地质灾害信息台账,并将变更情况报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

(二)甄选落实群测群防监测人对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包括新发生)逐一落实群测群防监测人,并坚持“一人一点、就近监测”的原则,及时与各隐患点监测人员签订地灾隐患监测责任书(样式见附件1)。

(三)更新完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根据《彭水自治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专项预案》,修订完善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对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完善单点防灾预案,新增加的隐患点及时编制单点防灾预案(样式见附件2)。

(四)全面更新和发放两卡地质灾害点的“两卡”中信息发生变化的要更新“两卡”,新增点及时将“两卡”(样式见附件3,附件4发放到险区群众手中并张贴在明显位置。

(五)全面设置及更换地质灾害警示牌。针对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一设置“地质灾害警示牌”,对损坏的“地质灾害警示牌”及时更换,在汛期前设置到位(书写内容和制作规格分别见附件5)。

(六)科学设置地质灾害监测点。主动对接驻守地质工程师,科学设置具体的监测点,并对群测群防员进行宣传培训,督促群测群防员进行科学有效的巡查排查。

)加强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的查处。严格控制地灾隐患区、高边坡、顺向坡或危险区域内开挖建设,一经发现及时查处。

)对地灾防治相关文书实行备案管理。各乡镇(街道)务必将《彭水自治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监测责任书》《彭水自治县XXX(隐患名称)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监测防灾预案(单点防灾预案)》《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彭水自治县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分别留存全套完整件,同时在327日前将本次汛前排查情况及上述材料电子件报送我局。

二、强化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各乡镇(街道)围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结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于415前对辖区内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简易演练,并将演练资料(包括图片视频、方案等)提交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

三、加强地质灾害信息报送

各乡镇(街道)要督促群测群防员按时对所负责的隐患点进行日常巡排查并做好记录,非汛期每周通过手机上报监测信息次数不少于1次,汛期每周上报不少于2次,在汛期内特别是极端天气要求每日一查,确保上报率达到100%,片区负责人每周报一次周报,上报率达到100%

特此通知。


附件:1.彭水自治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监测人员监测责任书

          2.彭水自治县×××(隐患名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防灾预案表(单点防灾预案)

3.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

4.彭水自治县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

5.地质灾害警示牌(范本)

6.彭水自治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    

                  

               

                     彭水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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