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1-00334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30
  • 发布日期
  • 2021-09-30
  • 标题
  • 重庆市彭水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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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标准、规范。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和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有偿使用政策,组织实施土地储备整治,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负责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自然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拟订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的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等及价款的征收。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承担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承担划定辖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组织编制和报批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国家级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重要专项规划,负责对涉及国土空间利用保护的其他各类专项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7.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规划对城市发展、建设时序、范围、内容等引导和管控机制。按分级管理制度承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管理工作。承担规划条件的审批工作,承担用地预审、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和有偿使用等工作。组织拟订、报批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实施工作。8.负责自然资源文化的挖掘、研究、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传统风貌区,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的规划管理与规划统筹工作。9.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本区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编制报批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辖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生态修复类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10.负责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辖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辖区土地开发整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建设类临时用地复垦工作。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管理。负责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11.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辖区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实施。组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和防治工作。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13.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14.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测量标志保护。15.承担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督察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权属调查、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空间规划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16.负责机关、局属单位党建工作。17.归口管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18.承担县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19.管理基层所。20.承担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相关工作。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22.职能转变。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促进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推进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化及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彭水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设8个行政职能科室、10个片区国土房管所,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个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土地征收储备中心、县国土整治和生态修复中心、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乡镇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所、县规划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93253.16万元,支出总计93253.1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36.69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收支、节能环保收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收支减少。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93253.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36.69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节能环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335.38万元,占92.6%;其他收入6917.78万元,占7.4%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93253.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36.69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233.52万元,占3.5%;项目支出90019.63万元,占96.5%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本单位的结转和结余为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6335.3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596.7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605.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01.31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农林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74.34万元,增长28.3%。主要原因是农林水、节能环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增加。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05.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01.31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74.34万元,增长28.3%。主要原因是农林水、节能环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本单位的结转和结余为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1.39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4万元,减少2.0%,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124.56万元,占0.5%,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节能环保支出1499.38万元,占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99.38万元,主要是年中调整追加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经费等。

  

4)城乡社区支出86.8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2万元,减少31.1%,主要是机构改革,城管执法人员划转减少支出。

  

5)农林水支出20241万元,占7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16万元,增长16.8%,主要是年中追加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专项支出。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092.72万元,占1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3.23万元,增长51.1%,主要是行政运行与事业运行及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134.24万元,占0.5%,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5.5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5万元,主要是年中追加地质灾害专项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33.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30.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5.13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702.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17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电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邮电费、差旅费、出国(境)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业务委托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59729.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298.01万元,增长40.8%,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增加。本年支出59729.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298.01万元,增长40.8%,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对应安排土地出让成本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8.7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9万元,下降15.9%,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四是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本年度未安排人员出国(境)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8.06万元,主要用于县内下乡、市内因公出行所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洗车费、保险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4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车辆管理,严格派遣制。

  

公务接待费1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检查、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06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全年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同时严控公务接待开支范围、标准和陪餐人数。与上年决算数相比下降幅度较大。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110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97元,车均维护费6.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2.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邮电费、差旅费、出国(境)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业务委托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18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电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7万元,下降92.5%,主要受疫情等因素影响会议减少。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45万元,下降86.7%,主要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培训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9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5.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4.5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0.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2.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0%。主要用于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用品及按照采购要求在平台上采购服务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8项,涉及资金71063.96万元。总体看使用绩效较好。但仍需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监督管理,通过绩效评价机制调动各资金使用单位节约资金、发挥资金绩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见群测群防员经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附件10

  

2.  见群测群防员经费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附件11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因重点绩效评价正在开展中,待评价完成后由财政局对重点评价结果进行集中公开。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8842223

  


  

  


  
  

  

附件10

  


  

  

群测群防员经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群测群防员经费补助

联系人及电话

张亚78848719

主管部门

彭水自治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实施单位

彭水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40

总量

40

100%

其中:财政资金

40

其中:财政资金

40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全县地灾群测群防员监测补助的发放

发放完毕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目标完成情况

40

40

100%










































说明

  


  

  

附件11

  


  

  

群测群防员经费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0年度我局到位群测群防员经费补助4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截至2020年底,群测群防员经费补助支出4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程序拨付,我单位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向财政申请拨款,严格把关项目资料,支付工程款项及其他专项地灾资金,保证地灾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合理性。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20年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543人,片区负责人38人,驻守地质队员18人,实现群测群防手机信息上报率100%

  

2)质量指标。

  

开展地灾防治知识分片培训13次,开展地灾应急演练579次,成功处置灾情险情26起,紧急撤离24112人。

  

3)时效指标。

  

加强地灾防治知识宣传工作,利用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开展宣传,发放宣传手册20000册,有效提高了防灾减灾能力。

  

4)成本指标。

  

截至2020年底,群测群防员经费补助支出4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通过地质灾害点项目治理和地灾防治专项工作经费的安排,有效提高全县地灾监测信息化水平、地灾预警能力。

  

2)社会效益。

  

提高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安全意识。确保了未发生地质灾害人员安全事故。

  

  3)可持续影响。

  

摸清了全县所有地灾隐患点的基本情况,保证地灾监测的及时性、准确性。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健全完善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机制。一是严格立项、筛选、论证制度,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按规定程序申报,建立滚动的项目库。二是各资金使用单位在专项开展之前应制定尽量详细的费用预算,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三是注意信息传递。各资金使用单位在资金支出过程中应加强业务人员与财务人员的沟通,使财务人员及时了解项目进度,及时安排项目资金。四是在项目完成后业务经办人员及时进行项目报销工作,并进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分析,形成专门项目决算,阐明形成预算和决算差异的原因,便于准确向财政部门汇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五是应根据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将项目结余返还财政,不得挪作他用。   

  

(二)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通过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对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合理性,优化资金结构,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监督管理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通过绩效评价机制调动各资金使用单位节约资金的积极性。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设立不同的评价指标,采用科学的方法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和奖惩,并将考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审批的依据。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是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地灾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程序较为繁琐,需经市县两级评审,前期准备工作时间较长,资金到位后,及时开工项目,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二是积极向上争资,地灾治理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市以上专项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共同组成,部分项目已完工,建设资金有缺口,争取安排县级配套资金。

  

除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公开外,本次拟公开群测群防员经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下一步,我们将结合部门实际,逐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力争在3年内将所有资金自评项目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