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6-0027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6-03-12
  • 发布日期
  • 2026-03-12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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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地质环境日常监测,指导全县乡镇(街道)、村(居)、组群测群防监测点工作。

2.承担地质环境监测网、监测数据库、预测预报系统的建设、日常维护和使用。                                

3.负责地质环境监测资料汇总,并提供地质环境质量评价成果。

4.组织开展重大地质灾害的监测、调研、评价、防治和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工作。

5.参与地质环境问题的应急调查、处置,为全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理提供技术支撑。   

6.承担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相关工作。

7.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本单位内设2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地灾监测预警科、地灾工程治理科。本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6名,领导职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股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502799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52659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501400元。收入较2025年减少1210844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1210844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502799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元,教育支出预算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15996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24286元,农林水支出4003375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3775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431657,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43839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38366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501400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4501400元。支出预算较2025年增加1210844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000740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28538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加73800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26594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26594元,比2025年减少1284644元。其中:基本支出3115777元,比2025年增加1000740 元,主要原因是新招录5人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410817元,比2025年减少2285383元,主要原因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5014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01400元,比2025年增加73800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地质灾害驻守技术支撑及群测群防专项等重点工作。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三公经费预算106800元,比2025年减少12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2025年减少0元;公务接待费7000元,比2025年减少1000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800元,比2025年减少2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2025年减少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06025元,比上年增加131025元,主要原因为办公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0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40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410817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高影;联系方式:023-78848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