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等相关规定,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彭水县聚通石材加工有限公司桑柘镇插旗山建筑用料石灰岩矿开采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书面提出,并提供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等。
附件:1.彭水县聚通石材加工有限公司桑柘镇插旗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方案审查意见书及专家签字名单
2.开采方案公示公众意见表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3-78842223)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4日
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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