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政策建议;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负责依法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宗教界对外和对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承担全县涉及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重大研究课题,积极为我县民族经济及各项事业的发展服务。密切与周边地区合作,完成毗邻地区涉及民族方面的合作性科研课题,共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繁荣和进步;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民宗委含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民研所,机关下属办公室和民族宗教科两个科室。
(三)单位人员情况
民宗委年末实有在职职工10人。退休人员1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087.1万元,支出总计1087.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68.07万元,减少67.6%,主要原因是减少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和民贸民品贷款贴息项目资金。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08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68.07万元,减少67.6%,主要原因是减少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和民贸民品贷款贴息项目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7.1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08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68.07万元,减少67.6%,主要原因是减少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和民贸民品贷款贴息项目资金。其中:基本支出310.38万元,占28.6%;项目支出776.63万元,占71.4%。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87.1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268.07万元,减少67.6%,主要原因是减少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和民贸民品贷款贴息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68.07万元,减少67.6%,主要原因是减少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和民贸民品贷款贴息。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68.07万元,减少67.6%,主要原因是减少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和民贸民品贷款贴息。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8.8万元,占23.8%,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13.3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2.02万元,占4.7%。
(3)卫生健康支出14.1万元,占1.3%。
(4)农林水支出58.7万元,占5.4%,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3.5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87.93万元,占63.3%,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3.3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民贸民品贷款贴息项目。
(6)住房保障支出15.47万元,占1.4%。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0.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8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和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75.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办公经费等,二是公车年限长、里程高,严重老化,维修费用高。三是增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本部门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六)本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0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6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5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公务接待费1.53万元,主要用于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学习交流、出席会议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6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1.00辆;国内公务接待27.00批次260.0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8.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3万元,下降39.80%,主要原因是减少会议次数。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5万元,增长38.5%,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5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22.51元、电费0.65万元、邮电费3.78万元、物业管理费0.85万元、差旅费12.37万元、公务接待费1.53万元、工会经费6.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76万元、劳务费1.11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1.26、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1.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9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的工会经费、物管费和邮电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应急保障用车1.00辆。
(四)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8442215
无障碍
关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