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补助类项目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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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水民宗委发〔202221            签发人:苏光华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           

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补助类项目计划的通知

绍庆街道办事处、新田镇人民政府:

经研究,现将2023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补助类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本次安排项目3个,计划资金75万元,具体项目明细见附表。为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资金管理

落实好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谁实施、谁负责” 原则,实施单位对项目实施承担主体责任,负责对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要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责任单位审查备案。严格按照《重庆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渝财行政〔2021〕13号)的规定,加大资金监管力度,按程序拨付资金,注重资金绩效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物资采购要主动向项目责任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接受他们的监督,保证资金绩效。

二、严格项目管理

辖区内政府(办事处)是项目责任单位,要组建项目管理工作组,统筹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各种问题。要切实加强常态化监管,引导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监管,切实履行资金项目监管主体责任。按项目实施进度推进,全面落实资金分配结果公示和乡村两级公告公示制度,对项目完成情况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绩效管理

根据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相关规定,项目实施单位要积极配合接受审计、监督部门开展的相关监督检查,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完成和资金兑现后要及时做好项目总结暨绩效评价自查报告。

四、严把项目验收关,规范项目档案管理

项目完成后,由责任单位组织完工验收,验收通过后,验收资料装订成书,除责任单位和实施单位各留档外,另交1份至县民宗委相关科室备案。县民宗委对相关材料审查合格后,组织竣工验收。

项目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要按照“建前准备、建中收集、建后归档”的原则,项目实施前制定建档实施细则,项目建设中注意收集好过程资料,项目竣工后对所有资料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努力做到档案资料及时收集、及时封存,做到不漏项、不缺失、不混杂,要注重项目资料的保存、管理,真正有效地发挥档案的功能和价值。

请项目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财政资金项目管理,加大项目督查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特此通知

附件:彭水自治县2022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少数民族专项)项目计划及绩效目标管理表

彭水自治县民族宗教委         彭水自治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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