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MB1605132Y/2021-00112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预测预警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1-08-25
  • 发布日期
  • 2021-08-27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关于启动地质灾害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彭水地指〔2021〕6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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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关于启动地质灾害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县气象部门预报,825日,我县有一次持续强降雨过程。上一轮降雨过程与本轮强降雨叠加,致使岩土体处于饱水状态,极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据市级相关部门预测,我县为地质灾害高风险区。按照《市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关于启动地质灾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渝地指〔20219)要求和《彭水自治县地震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决定从20218259时启动地质灾害级应急响应。

  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切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预案规定,迅速进入应急状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和救援处置工作。

  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压紧压实地质灾害防范责任,建立健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发展变化,加强风险隐患排查、会商研判,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精准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避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切实加强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带班,加强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配强值班力量,及时做好信息报送。要提前落实抢险救灾力量、物资准备和防范措施,认真落实早研判、早预警、早响应、早转移措施,严密防范地质灾害可能引发的次生、二次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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