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MB1605132Y/2025-00021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后期处置(灾后重建)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07
  • 发布日期
  • 2025-05-07
  • 标题
  • 济源市金淏物流有限公司“8.26”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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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金淏物流有限公司“8.26”一般道路

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依据《重庆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327号)要求,彭水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彭水自治县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对2024826日济源市金淏物流有限公司“8.26”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48261730分许,姚文俊(男,33岁,身份证号码:41088119********36,户籍地址:河南省济源市邵原镇前王庄村,持A2D驾驶证)驾驶豫U2***1号(豫U***3挂)重型半挂牵引车(机动车所有人:济源市金淏物流有限公司)从郁山镇往彭水自治县县城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重庆市彭水自治县国道319线2228KM(保家镇三亲酒店)时,车辆失控驶入对向车道旁洗车场停车区,将站在洗车场停车区的行人吴万平(女,52岁,身份证号码:51352519********2X,户籍地址:彭水县郁山镇南京1组)刮碰倒地,造成吴万平受伤送医途中死亡,事故车辆和停车场雨棚受损,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后,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彭水自治县安委办组织,参加事故调查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依据《济源市金淏物流有限公司“8.26”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对济源市金淏物流有限公司豫U2***1号(豫U***3挂)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姚文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条款,已对姚文俊立案并进行了刑事处罚。

对济源市金淏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条款,已交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依法处理,济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对济源市金淏物流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万元。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济源市金淏物流有限公司。一是辞退了肇事驾驶员姚文俊;二是重新组织了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培训学习;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应急预案;四是强化了公司的安全管理,对驾驶员、车辆安全隐患排查、规章制度的落实都作出了进一步的细化管理,同时对行车安全和车辆保养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二)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交通运输局。一是针对事故中济源市金淏物流有限公司发现的问题,对该公司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2万元;二是对辖区的相关企业进行了宣传教育、并针对性的开展了检查。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事故企业及有关单位汲取事故教训,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整改。

                济源市金淏物流有限公司“8.26”      

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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